关于上传收入证明的温馨提示
公租房保障家庭朋友们:
因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功能调整,为做好公租房资格申请和审核工作,在系统恢复之前,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通过“冀时办”APP申请公租房资格时需上传收入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对于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证明及对应银行收入流水,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各类补贴、劳务报酬、经营收入等。本年度入职的申请家庭成员,可开具任现职后的工作收入证明及对应的银行收入流水。
已退休人员需提供个人养老保险待遇证明。
对于无工作单位并承诺收入不超出标准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出具本人签字的收入承诺。
请注意:申请人应诚信填报收入,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家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单位可驳回其申请资格:
(一)不配合受理或审核部门核查的;
(二)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三)经查实有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等行为。
之前提示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提示为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合作!
附件: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