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6-02-22 浏览次数:1
各县(市)、区建设局,有关站办,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石政办传【2015】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亲自抓,要加强统一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主管业务的“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监督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打非治违”行动的力度,把“打非治违”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加强巡查抽查。建筑市场稽查机构要采取坚决措施,及时查处无证擅自施工等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抓好八方主体责任落实,制止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招标监管机构要加强合同跟踪管理,保证合理工期,杜绝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落实的监督,和现场安全体系及从业人员资格监督,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把“打非治违”的要求落实到各方主体企业。各监督管理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打非治违”合力。各参建主体企业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的重要性,不参与非法工程建设,不从事违法行为,不违规进行生产作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力深入推进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上半年下发的《石家庄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石建办【2015】84号)的要求,对“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动员部署,要结合市政府对房地产专项整治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查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证擅自施工建设、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等行为。整治施工现场混乱、制度不健全、无证上岗等问题。对非法工程建设要零容忍,坚决避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采取果断措施,铁腕治理,解除隐患。
各县(市)、区,各监管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上半年工作情况于8月20日前,全年“打非治违”开展情况成果于11月3日前报市建设局建管处。(邮箱:jianguanchu888@126.com,联系人:王玉成,联系电话:86689270)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