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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扎实做好“秋季”安全稳定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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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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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建办〔2012〕158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扎实做好“秋季”安全稳定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站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扎实做好“秋季”我市建筑市场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2〕50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扎实做好“秋季”安全稳定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2年8月31日
石家庄市建设局
扎实做好“秋季”安全稳定工作集中开展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秋季”期间我市建筑市场安全稳定工作,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决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生产行为为重点,以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突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昌(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周兴旺(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顺泽(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 辉(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尹贵权(市建设局调研员)
组 员:杜建桥、朱文壮、徐明、司军明、郝莹、王志来、岳庆力、周分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杜建桥同志兼任,副主任:王志来、岳庆力、周分清。
各县(市)、区建设局也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建设局将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使非法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确保年内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执法内容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重点打击以下非法建筑施工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
(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四)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五)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
(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五、时间安排
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8月1日—8月10日)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完成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 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8月11日—8月31日)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面展开自查自纠自保工作,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石家庄市建设局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集中执法阶段(2012年9月1日—10月10日)
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牵头,由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组织负责对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并对违法违规项目的单位和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理。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建设局将对各县(市)、区建设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10月11日—10月20日)
对集中执法阶段查处的非法建筑施工项目数量及处理、处罚情况进行搜集、整理、汇总,对整个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建设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12年10月25日前上报市建设局建管处。
六、检查分组
按职责分工,由建管处牵头检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城建处牵头检查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检查分3个检查组,分别由稽查大队、安监站、招标办主管领导任组长,检查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安排。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分组如下:
第一组:
稽查大队(负责人:岳庆力)
负责查处非法在建工程项目。
第二组:
安监站(负责人:王志来)
负责查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第三组:
招标办(负责人:周分清)
负责查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等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站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意义,把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年”活动,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严厉打击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非法建筑施工行为,要加强对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非法建筑施工行为的查处。
(四)完善制度,巩固成果。要通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工作回头看、反复抓,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工作模式,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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