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石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唐山市“1.30”坍塌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6-02-19 浏览次数:1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安委办相关单位、轨道公司:
现将《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唐山市“1.30”坍塌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石安委办传【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近期下发的有关做好岁末年初、双节两会安全生产及加强春节后复工施工现场管理等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唐山市“1.30”坍塌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批示指示,全面落实省市及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要求,扎实做好隐患排查等工作,全面加强安全防控,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二、全面组织检查排查活动。各县(市)区、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大执法检查、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工作力度,严肃处理非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对盲目赶工期、赶进度、“三违”、“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处重罚。
三、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的主体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督查执法,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和警示教育,防范事故发生。
四、严把节后复产复工检查验收关。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开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加强上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开展遵章守纪安全警示教育,做到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五、加强值班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及时报告、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