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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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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批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入住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1
2023年第一批分配的63个公租房小区于7月3日开始办理入住,办理截止时间7月13日。保障家庭请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标注的电话及时间联系公租房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入住。
一、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办理地点及携带材料:
办理地点:以通知单载明为准
携带材料:
①《配租通知单》
②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③承租人及保障人口 1 寸照片,每人 2 张
④承租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三、相关费用
①所有缴费为:现金缴费
②租金:7-9月共2.5个月租金(7月份收半月租金)
其他费用:以通知单载明为准。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具体费用请打相关部门电话咨询。
四、注意事项
廉租房家庭由本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
公租房家庭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不得代办。
特别提醒:
7月13日后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入住公租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规定,公租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