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建筑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风险分担机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和其他省、市先进做法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实际,我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总局河北监管局共同起草了《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邮件发至:sjzzjjzaj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信函寄至: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8号远东大厦(邮政编码:050011)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2026年9月13日。
如认为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有关政策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可一并提出。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