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令)、《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5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二、征集方式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12楼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050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jzwxzj2026@163.com。
(四)联系电话:0311-86276701。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