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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等单位场所自救能力较弱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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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等单位场所自救能力较弱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等单位场所自救能力较弱区域消防安全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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