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月25日启用新版《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按照《实行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联合办理的实施方案》及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石公积金【2024】20号《关于印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示范文本相关内容已调整完成,拟于12月25日启用。特此告知。
附:《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