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从石家庄市实际出发,服务于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切实用好政策工具箱,不断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加快形成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长短结合、标本兼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2023年度石家庄市住房发展情况
(一)商品房市场平稳发展。全市商品房上市面积80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商品房成交面积1124万平方米,同比上涨4%,成交金额1055亿元,同比上涨7%。主城区改善型住房需求不断扩大,12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面积成交量占比56%,同比上涨3个百分点。主城区商品住房库存处于合理区间,商品住房47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6个月。
(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发放租赁补贴16469户,两次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3846套。列入国家建设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12个、79600套,已分配304个、78088套,分配率98.1%;在建项目8个、151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工47个,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989套。
(三)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实施城中村改造试点项目9个,涉及村民3万余人,7300余户,改造范围7962亩,总投资235亿元,规划建设281栋回迁住宅楼,已全部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开工12620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0.49%,建成8136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5.32%。
(四)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明显。2023年,全市改造364个老旧小区,涉及11个县(市、区)。截至目前,364个老旧小区已全部改造完成,成果惠及4.5万户居民、约12万人。通过改造,解决了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五)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不断推进,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全市新开工被动房项目18个,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完成任务目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395.52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比35.92%。竣工绿色建筑1056.5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比99.42%,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1.27%,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减碳工作。
三、2024年度石家庄市住房发展目标计划
2024年,石家庄市将根据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需要,继续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初步计划新增商品住房500万平方米,3.9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4097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930套。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17个,安置房全部开工建设,建成棚改安置房23397套,改造243个老旧小区1139栋楼、建筑面积408万平方米。完成被动超低能耗建筑开工面积27万平方米以上,全市层面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8%以上。
四、推动住房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一是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市场监测分析,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精准实施政策调控,支持满足市民合理购房需求。二是做好房企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的宣传工作,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重点推进开发贷款、信托贷款、公司债券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见效,用足用好国家房地产开发相关的融资支持政策,提振市场整体信心。三是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打击力度,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持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结合现有租赁住房供求和品质状况,进一步加大筹集力度,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930套。对于已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各项主体责任,确保项目正常推进,按时完工交付。抓好保障房分配管理工作,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落实兜底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力度,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4097户。
(三)巩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成果。一是优化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租赁房源发布核验、租赁资金监管、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工作。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做好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公示,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三是针对申请中央奖补资金的住房租赁试点项目,督促加快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新建租赁住房奖补资金动态监管,做好项目运营管理等工作。
(四)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步伐。针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明确各方主体责任,高标准编制实施方案、资金平衡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组织开展拆迁,迅速启动安置房建设,确保项目稳妥有序,积极做好与优质企业合作,坚决防止项目出现烂尾。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积极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棚改专项债券资金申报工作,加强同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它商业银行的沟通和对接,积极争取贷款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为居民打造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2024年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快项目手续办理,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老旧管网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按时完成24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六)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一是成立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工作。二是出台物业服务企业拟退出项目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三是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完善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四是公布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实行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式管理模式,分级评选出100个“石优”物业服务项目和300名物业服务先进个人,树立典型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应用,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推动被动房项目落地,完成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以上。二是做好绿色建筑监管和验收工作,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落地,实现绿色建筑占比接近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三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力争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