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住建提案字〔2026〕第47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0073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建: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筑牢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完善城市精细化治理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充电设施提质扩容,强化运维与收费规范管理
我局依托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提质提升等工作,全力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截至2025年年底,全市既有住宅小区累计新增充电端口70.9万个,充电端口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比例达到1:3.2,充电车棚建设率达87.01%、视频监控覆盖率达89.15%,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我局将继续结合小区实际,利用闲置场地、零散空间优化充电点位布局,兼顾老年居民使用便利性。同时将充电设施运维纳入物业日常管理范畴,督促物业建立常态化巡检、故障报修和维修台账,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督导物业及充电运营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规范充电服务收费行为,主动接受业主监督。针对老旧小区电力配套短板,在小区改造阶段统筹谋划,配合相关单位推进配套保障工作。
二、集中整治停放乱象,有序清理闲置车辆
以全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在全市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专项治理。督促各物业企业科学划定非机动车专属停放区域,完善标识标线、停车支架等配套设施。加大对楼道、消防通道、单元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巡查清理力度,坚决制止车辆进楼入户、占用应急通道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针对小区“僵尸车”问题,指导物业开展全面摸排登记,通过公告栏、业主群发布清理通知,督促车主限期自行处置;对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按规定妥善处置,有效释放公共空间。同时结合居民实际需求优化点位布局,进一步提升停放、充电便捷度。
三、压实物业主体责任,依托信用监管强化履职效能
我局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停放秩序维护、充电设施管护等工作,全面纳入物业企业日常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与物业招投标、评优评先直接挂钩,以信用管理督促物业履职尽责。要求物业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整改的情况按流程上报。持续开展安全宣传引导工作,组织物业通过宣传栏、业主群、现场宣讲等形式,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规范充电知识,强化居民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管理规定。
四、深化业主自治建设,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持续下沉业务力量,指导符合条件的小区依规组建业主委员会,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管理等专题培训,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依托业委会搭建沟通平台,收集居民关于非机动车停放、充电设施管理的意见建议,协调化解各类矛盾问题。积极引导小区党员、热心居民参与文明劝导、隐患巡查等工作,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同步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宣讲与使用指导,针对充电车棚、停放区域等公共设施破损问题,依规协助小区走申报及使用流程,保障设施正常运维,缓解小区维保资金压力。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把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作为城市小区精细化治理重点工作,持续补设施、严管控、强监管、广宣传,不断巩固治理成效,筑牢小区安全防线,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