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住建提案字〔2026〕第44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0249号提案的答复

 

李玉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充电与停放 消除社区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引发的消防安全风险日益凸显。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始终将解决群众充电难、不安全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举措来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红色物业进驻以及群腐问题整治等工作,系统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与停放秩序管理,全力消除社区安全隐患。

一、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一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2025年,我局出台了《石家庄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提升工程(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组织各县(市、区)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充电缺口进行全面摸底,按照一区一策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科学布局、增建补建充电设施。二是超额完成建设目标。截至2025年底,全市6965个住宅小区已完成摸底调查,共建设充电端口70.9万个,端口与车辆比例达到1:3.2,车棚建设率和视频监控覆盖率分别达到87.01%和89.15%,充电桩安装总量居全省首位,均超额完成省、市既定的年度目标,从源头上有效缓解了居民充电难题,降低了火灾风险。

二、强化“红色物业”引领,压实日常管理责任

一是深化“红色物业”工作模式。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红色物业”“5+3工作机制(垃圾当日清、违建全拆除、停车有秩序、安全有保障、维修要及时,强化党建引领、凝聚道德力量、涵养社区文化),要求物业企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通道、安全出口、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二是督促物业履职尽责。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同时,指导物业企业加强地下停放充电场所的日常使用管理和夜间巡查,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梯次有序退出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地下充电场所,坚决杜绝电动车上楼入户。

 

三、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常态化开展清理行动。2025年4月,我局下发《关于开展住宅小区楼道杂物清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对辖区小区楼道杂物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3955个小区,清运楼道内堆放的家具、纸箱、电动车、废旧生活品等936车杂物,有效畅通了消防通道。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与执法联动。市级成立督导组,将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作为重点督导内容,开展明察暗访。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实行明码标价,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降低群众充电负担。联合消防、公安等部门,对劝阻无效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形成常态化震慑。

四、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一是推动服务信息公示公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显著位置设立监督公示栏,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投诉电话,畅通业主监督渠道,鼓励居民对发现的违规充电和停放行为进行举报。二是持续搞好宣传引导。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幕等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宣传,积极宣传楼道杂物堆积、电动车上楼、占用消防通道的法律后果和安全隐患,引导业主参与小区共治共享,共同维护小区安全。三是探索智能化信息化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开发石i民物业投诉小程序,探索利用智能化手段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监控和预警,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智慧化升级,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2日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办公地址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可证号: 冀ICP备07024789号-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19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TEL:0311-86689267 邮政编码:05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