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住建提案字〔2026〕51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0263号提案的答复

 

赵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 消除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村自建房建设安全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您提出的从严依法处置、深化安全宣传、加大隐患排查等建议,精准契合我市农房管理工作实际,对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守住群众住房安全底线、优化乡村建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我市完善农房安全管控体系提供了宝贵思路参考。现就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是从严规范宅基地与自建房审批,筑牢源头管控防线2022年,市政府出台《石家庄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2025年,市住建局联合8部门转发省六部门农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全面细化农村宅基地、村民自建房全流程审批标准。全面推行乡镇“一窗受理、联审联办”审批模式,要求乡镇统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对新建、翻建农房开展实地踏勘、材料联合审核,严格约束建房户按照审批位置、占地面积、层高标准施工,严禁未批先建、超占面积、超高超层建设。同步落实宅基地申请实地核查、批后实地丈量、竣工核验“三到场”刚性制度。截至2025年底,全市132个乡镇全部设立宅基地专属审批窗口,3817个行政村配齐宅基地村级协管员;全年规范审批宅基地1697宗,审批总面积537.85亩。依托村级协管员、基层网格员常态化开展全域巡查,持续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常态化引导群众树立依法建房、安全建房理念,全市宅基地审批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是健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自建房闭环管理先后印发《石家庄市规范农村自建房行为的若干措施》《石家庄市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覆盖审批源头、施工过程、建成使用全环节,构建闭环监管体系。持续加大执法排查力度,严厉整治违法占地、违规新建、私自改扩建、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等突出问题。免费向群众发放低层农房通用设计图集,为2层及以下村民自建房提供成套参考方案,安排专人提供全程技术指导,保障施工与结构安全;针对限额以上农房,由县级住建部门全程跟进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监督指导。强化经营性自建房专项管控,统筹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特种经营资质审查,坚决杜绝房屋“带病投入经营”。出台自建房安全常态化监管实施意见,明晰各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隐患线索跨部门函告、联合处置机制,凝聚多部门协同整治合力,为常态化动态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夯实政策支撑。

三是拓宽多维宣传渠道,压实群众安全主体责任线下全域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告知书张贴发放行动,逐户送达经营产权人、实际使用人,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切实强化产权人主体责任意识,减少擅自改动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安全等违规行为。结合下乡督导、村级排查契机,开展入户面对面政策宣讲,现场解答群众建房施工、房屋管护技术难题,全面提升建房户、房屋产权人日常安全防范能力。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矩阵,常态化推送政策解读、安全科普、工作纪实短视频,搭建群众互动科普渠道,打造线上线下联动、多方协同的立体化宣传格局,持续提升群众农房安全认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房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化技术帮扶赋能,大力推广装配式宜居农房。紧扣“十五五”规划及全国住建工作会议部署,聚焦高品质农房建设,全面摸排“十五五”新建农房底数,构建“政府牵头、企业赋能、群众参与”共建模式。整合装配式建筑、新型建材、专业施工企业资源,为农户提供标准化设计、专业化施工、配套设施一体化全链条服务。针对农村建房工艺参差不齐、建设标准不统一、乡村风貌杂乱等痛点,组织优质企业下沉镇村,累计开展28场绿色建材下乡专场推广,面向乡镇干部、村“两委”、有建房需求群众、乡村工匠开展工艺培训、建材科普、现场技术指导。依托市装饰装修协会设立乡墅建设专业委员会,整合设计、节能建材、门窗配套行业资源,同步推进农房结构安全升级、乡村风貌提质、居住环境改善。全力推进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建立优质装配式生产、施工企业政府推荐名录,农户可自主择优选择;规范农户与施工企业签约机制,县级住建部门全程巡查施工工序、指导竣工验收,切实保障群众建房权益。自2022年试点启动以来,累计引导5310户农户参与装配式农房建设;全市17个县(市、区)、190个乡镇、3842个行政村中,试点覆盖184个乡镇、1683个行政村,实现县域全覆盖、乡镇覆盖率96.8%、行政村覆盖率42.6%,推广规模位居全省首位,装配式农房已具备全域推广基础条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化全域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县(市、区)、乡镇持续开展分层分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村民自主排查、主动整改房屋隐患的思想自觉,从源头防范房屋坍塌等安全事故,推动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参与的自建房安全治理格局。常态化组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严守审批监管关口,健全长效规范化管理机制持续刚性落实农村自建房新建、翻建全流程审批制度,从源头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健全镇村两级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在建、存量农房实施动态跟踪监管,持续巩固我市农村住房安全稳定向好形势。

三是规范乡村施工队伍,强化建房施工全过程管控常态化组织乡村建筑工匠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施工队伍专业素养;严格落实施工队伍资质核查制度,针对限额以上农房,重点核查施工方案、从业人员资质、安全施工设备,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完善建房分类备案制度,区分在建/已建成、有审批/无审批、正规设计/无专业设计房屋开展差异化排查,精准梳理安全风险,依法分类督促整改到位。

四是优化农房建设供给,扩大装配式农房推广覆盖面整合全市优秀农房设计方案,编制本土化乡村住宅标准图集,为农户提供多元化宜居建房选择。借力村镇住宅建造数字化监管重点研发项目调研契机,搭建市级农房设计资源数据库,系统性提升新建农房整体品质。持续扩面推广装配式农房,出台试点空白村清零专项实施方案,联动装配式建材、施工企业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大政策宣讲、实地示范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农户选用安全、节能、美观的装配式农房。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6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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