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住建提案字〔2026〕第42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0097号提案的答复
侯东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革提升居民幸福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明确物业服务标准与权责
一是规范收费与服务标准。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印发的《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石发改经费〔2017〕557号),明确了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要求质价相符。针对您提出的“国有物业托底”“政府指导价”等建议,我市在推动“红色物业”进驻老旧小区过程中,已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确保基础服务全覆盖,并逐步推动服务标准化。
二是健全法规制度。为厘清管理边界,我市正在积极推进《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研究制定《石家庄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重点明确公共收益归属、分配比例、使用流程及监管罚则。同时,对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如水管爆裂、电梯困人等),已建立应急维修机制,要求物业企业快速响应,并探索由社区居委会先行垫付、后续从维修基金核销的流程,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分类施策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推行“红色物业”托底服务。结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失管老旧小区,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科学遴选“红色物业”进驻,实行“微利运营”。我们提出了“垃圾当日清、违建全拆除、停车有秩序、安全有保障、维修要及时,强化党建引领、凝聚道德力量、涵养社区文化”的“5+3”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43%失管小区的服务缺失问题。
二是强化市场化物业监管。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和信用信息监管机制。依托“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对全市1737家物业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和A、B、C、D四级分类,并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对履约水平高、信用评分高的企业给予政策激励;对评分低、信用差的企业限制评先评优并在招投标中予以警示。2025年,已对银都物业服务的长安区东方名邸小区等不合格企业启动退出程序,并在官网公示。
三、强化智慧监管与信息公开,保障业主权益
一是建设智慧监管平台。我们正在积极开发“石i民”物业投诉小程序,并与12345热线协同,探索设置“物业专席”,实现居民在线报修、缴费、评价及投诉响应超时自动预警等功能。监管端可实时监控物业投诉处理率、资金使用明细,对异常数据自动推送至区住建局核查。
二是推动公共收益透明化管理。2025年,我局部署开展了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小区3860个,规范公共收益6063.46万元,发现问题4763个并全部整改,向纪检移交线索17条,追责问责24人。同时,统一制作了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模板,要求物业企业在显著位置设立监督公示栏,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接受业主监督。
四、强化居民自治与共治共享,激活内生动力
一是推进业委会“应建尽建”。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对业委会人选把关,提高党员比例,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力争到2027年底前业委会组建率达到90%。二是建立“物业开放日”制度。确定每月25日为全市“物业服务项目开放日”,组织业主代表参观设备间、消控室,项目经理现场解答问题、解决诉求。同时,广泛开展“十佳道德模范”“十佳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引导居民参与小区共治共享。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化分类施策。继续推动“红色物业”对失管老旧小区的全覆盖,并加强对市场化物业的信用监管和考核,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快立法与制度创新。加快《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和《石家庄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出台,为物业管理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三是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完善“石i民”物业投诉小程序和智慧监管平台功能,利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管效率,降低投诉率。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物业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履约意识,共同维护小区安全、提升居住品质。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