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住建提案字〔2026〕50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0225号提案的答复

李玉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域社区用电交费方式改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民生问题的关心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部分小区电费缴纳滞后、需通过物业代收、不便绑定国网/微信/支付宝等问题,切中了当前不少县域居民用电的实际痛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一、关于现状与政策背景

您提到的情况,在我市部分县域小区确实存在。这类小区通常属于“转供电”小区,即电网企业未直接供电到户,居民用电需通过物业等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无法实现网上直接缴费。主要原因在于部分早期建成小区的供配电设施不符合电网企业直接接收的技术标准,未完成资产移交和改造,因此无法实现供电公司直抄到户、收费到户。

对于这一问题,省市层面已有明确政策导向。2025年12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省非直供电小区电力设施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并附带了《河北省非直供电小区电力设施改造指南》。提出分年度梯次进行改造、移交,扎实推进供电企业“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简称“四到户”)。同年,市供电公司对全市“转供电”小区开展了细致摸排,根据省、市相关部署要求,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对全市“转供电”小区情况进行认真研判,并将其中25个供电能力薄弱住宅小区电力设施改造纳入2026年省、市20项民生工程,目前已完成19个,力争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下一步举措

一是加快推进2026年度改造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确定的25个供电能力薄弱住宅小区电力设施改造目标,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市级调度,确保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改造移交任务。对已完成改造的小区,协调供电企业及时接管,实现“四到户”管理,居民可直接通过国网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缴纳电费。

二是科学编制后续年度改造计划。按照省级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在全面摸排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各小区供配电设施实际状况、改造难度、资金落实情况,推动科学编制以后年度改造计划,分年度梯次推进剩余“转供电”小区改造移交工作,力争与全省步调保持一致。

三是多措并举筹措改造资金。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用足用好省民生工程支持政策;督促开发建设(产权)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出资责任;协调供电企业落实公共电网改造以及接收后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和改造资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既有项目统筹推进,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降低改造成本。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转供电”小区改造政策和工作进展,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公开改造计划、改造标准、移交条件等信息,引导业主、物业、产权单位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对已完成改造的小区,协调供电企业做好“四到户”服务工作,确保居民用电获得感切实提升。

县域社区非直供电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设施改造、资金筹措、产权移交、多方协调等复杂问题,需要分步分类、稳妥推进。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民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共同推动全市居民用电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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