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住建提案字〔2026〕第45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0256号提案的答复

 

岳长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政策体系

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收费难、服务难等问题,市住建局持续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一是出台《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石发改经费〔2017〕557号),明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推动质价相符。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办字〔2019〕76号),推动“红色物业”全覆盖,明确老旧小区物业服务“5+3”工作机制(垃圾当日清、违建全拆除、停车有秩序、安全有保障、维修要及时,强化党建引领、凝聚道德力量、涵养社区文化)。三是制定《石家庄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服务不达标企业启动退出机制,目前已对长安区东方名邸小区物业启动退出程序。

二、加大财政支持,降低企业负担

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承接老旧小区,市住建局联合财政部门推出多项支持政策。一是财政补贴,对2000年以前交付的老旧小区,按0.3元/㎡·月、0.2元/㎡·月、0.1元/㎡·月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补贴,市区两级财政按1:1分担。二是专项奖励,对评为市区两级“金牌红色物业”的企业,按服务面积给予10万元至25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减税降费,落实增值税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资源税、城建税等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四是社保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

三、强化社区统筹,推动多方共治

一是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联动机制,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每月召开党群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老旧小区管理难题。二是推动“红色物业”进驻老旧小区,截至2025年底,全市已实现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服务全覆盖。三是指导社区党组织协助物业企业做好物业费收缴工作,探索低保、特困家庭物业费减免补贴政策,提高收缴率。

四、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025年,市住建局印发《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方案》,重点围绕4类9个方面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一是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方面,排查3955个小区,整改消防隐患5434处、电梯安全问题159项,清理楼道杂物936车。二是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方面,排查3860个小区,整改问题4763个,规范公共收益6063.46万元,移交纪检线索17条,追责问责24人。三是老旧电梯更新方面,申报928部电梯更新项目,获中央超长期国债补助7815万元,已完成更新43台,其余521台正在推进。四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处理12345热线物业问题318条,整改315条,物业投诉量同比下降20.14%。

五、强化信用监管,推动信息公开

依托“石家庄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对全市1737家物业服务企业和3955个服务小区实行动态监管,按A、B、C、D四个等级分类公示。2025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统一公示模板,要求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负责人信息、投诉电话等,接受业主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居民参与度

坚持“住建牵头、部门联动、物业主责、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楼道杂物清理、电动自行车不上楼、消防通道畅通等安全常识。每月25日组织“物业服务项目开放日”活动,邀请业主代表参观设备间、消控室,搭建沟通平台,增强居民共治共享意识。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提质增效,巩固“红色物业”全覆盖成果。二是加快出台《石家庄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规范公共收益归集、使用、公示、审计全流程。三是深化信用监管和退出机制,对服务不达标企业坚决清退。四是推动“石i民”物业投诉小程序上线,畅通业主诉求渠道。五是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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