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86号建议的答复
石住建建议字〔2025〕第59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386号建议的答复
刘卫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保障
2025年2月,我市已启动《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重点细化物业服务标准、业委会选举流程及纠纷调解机制。推行物业企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制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服务质量与招投标资格挂钩。征集到建议252条,采纳128条,并经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目前已报市人大批准,8月一审、10月二审。
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2025年3月,市住建局印发《石家庄市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了涵盖党建引领、智慧监督、物业服务内容公示公开等9个方面共10项工作任务。重点从提升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利用春季开展绿化养护提升工作;加强小区秩序维护,加强日常巡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做好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切实履行发现、劝阻和报告的法定职责。
三、理顺物业服务体制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1号)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合力,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同时,注重多部门协调,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热、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专门台账,定期督导,形成常态化震慑效果,规范企业服务行为。加大违法违规惩戒力度。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监管检查中发现的物业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落实街道属地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协同议事机制,推动交叉任职模式。设立县区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住建、街道等部门定期会商难点问题。规范物业管理工作需通过制度保障和监管创新,破解物业权责混乱、服务缺位等问题。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