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住建提案字〔2023〕第45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54号提案的答复
张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环境适老化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财政、住建、卫健、银保监会、扶贫办、残联、老龄办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住建部门积极配合养老部门做好相关设施改造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0年,我市出台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函〔2020〕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在该文件中,我市将养老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列为提升类改造内容,落实了民发〔2020〕86号文件要求。同时,我市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组员,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做好和养老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
在《实施意见》任务分工中,明确了市民政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养老(助餐)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站改造建设指导工作。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发挥协调作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养老设施的改造工作。在改造方案和改造计划的制定上,要求公共服务设施主管部门和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专营单位依据城镇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分别编制专项改造计划和管线改造计划,做到同步编制、同步实施。近年来,我市每年在制定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时,都将计划同步报送公共服务设施主管部门,由各部门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任务,编制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计划。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每年在年度工作开展前,都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动员部署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参加会议,部署年度改造工作,明确任务安排。同时,我市成立了全省第一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协调水、电、气、暖、通信、体育等专营设施改造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为养老设施的建设提供支持。
三、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显著
2020年以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明显,全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601个,2023年,我们持续推进,将364个老旧小区列入改造计划,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中。我市鹿泉区城东东区、新乐市卫星化工厂宿舍入选住建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老旧小区改造联系点优秀案例。我市创立的“成立改造专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小院变大院”等经验做法连续三批入选住建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在全国范围推广。住建部办公厅印发两次《建设工作简报》(第41期、60期),推广我市建立“统筹协调推进、引导居民参与、多方筹措资金、简化审批流程、强化长效管理”五大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2022年6月,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成效明显,荣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表彰,被评为全国九大激励支持城市之一。中央广播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河北省广电视台、河北日报社等媒体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宣传报道近百次,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下阶段,我局将积极配合养老主管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为养老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协助养老主管部门推动小区内养老设施的改造,配合做好老年友好社区建设。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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