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2)整改验收公示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42)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突出。个别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不高,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运行不畅,深泽、正定、新乐、晋州、无极等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不到位问题。督察发现,深泽县留村生活垃圾转运至森海蔬菜基地南侧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垃圾坑集中倾倒、填埋;大桥头镇水冻村西北角一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的坑内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异味明显。正定县后塔底村东北、晋州市耀辉建材有限公司北侧弃坑和新乐市化皮镇赵门村北坑塘周边,均倾倒大量生活垃圾。无极县里城道镇和高头回族乡个别村庄垃圾转运处置不及时,存在垃圾积存现象。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泽县、正定县、晋州市、新乐市、无极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深泽县已完成整改。深泽县大桥头镇水冻村坑塘内全部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成,并已组织专业人员对坑塘区域土壤进行平整,堆填土方进行复耕,小麦已成苗出土,坑边道路已进行硬化。留村乡政府已安排人员对西南留村森海蔬菜基地南侧土坑内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加装摄像头,一经发现倾倒垃圾现象,立即进行处理。
(二)正定县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后塔底村北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第三方环卫公司在问题点位附近加设了垃圾桶数量;二是对清理后的地块进行整治后种植农作物;三是加强巡查督导,特别是田间地头、村落周边、农村坑塘等点位,发现问题立即清理整改。
(三)晋州市已完成整改。晋州市立即组织镇村干部对该深坑北侧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处理工作,加大作业深度,最大限度避免雨水冲刷程度。同时组织监管部门加大巡查力度,落实整改任务,督导第三方清运公司严格落实“日产日清”要求。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源头治理。
(四)新乐市已完成整改。化皮镇对已有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并加大村内宣传力度,增强村民保护环境意识,提高村内垃圾回收频次。同时加强巡查,对发现倾倒垃圾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目前赵门村北坑塘已无生活垃圾且被植被覆盖。
(五)无极县已完成整改。针对里城道镇东池阳村西南侧约30平方米区域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高头乡高头二村、北虎村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生活垃圾由垃圾转运车运至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组织保洁公司合理调配垃圾清运车,确保及时对垃圾桶内垃圾进行清运,对排查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已全部立行立改。
(六)市住建局立即组织相关县(市、区)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安排其他县(市、区)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06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清理垃圾1400余方。2025年10月由市住建局及相关局属单位领导带队,从局机关、局属单位、县级主管部门抽调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形成督导组,赴我市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隐患排查整治督导专项行动,确保我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留隐患死角,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9日-2月13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曹梅同志带队、村镇科王通、乔晓乐随行,赴相关县(市)具体问题点位进行验收,经查阅资料、现场核实各县(市)问题已完成整改。该事项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6188385(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