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4)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缺少主动性、预见性,导致一些县区收集处置不到位、违规堆存问题频发。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整改情况
(一)改革村庄保洁模式。市住建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工作,组织各县(市、区)逐步推行将第三方公司负责村庄保洁改革为乡(镇)、村负责清扫保洁的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已有8个县(区)采取乡(镇)村负责清扫保洁、专业公司负责收集转运模式,鹿泉区和晋州市正在进行试点工作。
(二)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环节存在漏洞、垃圾收集设施布局不合理、垃圾随意倾倒堆存等问题,定期组织排查整治。同时,由市局领导带队形成督导组,赴我市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隐患排查整治督导专项行动。针对各级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易发生隐患的区域重点抽查。督导组共走访120个乡镇,现场检查问题点位297个,均立行立改,确保我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留隐患死角,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验收情况
2026年2月9日-2月25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曹梅同志带队、村镇科王通、乔晓乐随行,赴各县(市、区)相关点位进行验收,经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该事项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6188385(石家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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