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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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等4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冀组发【20222】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等4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石组发〔2022〕6号)相关要求,我局起草了《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原细则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4月15日,省委组织部、省政法委、省民政厅、省住建厅4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组发〔2022〕6号),《方案》中明确:“三、重点工作 8.提升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水平。 ②市、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或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设立企业党建工作在招投标中的相应分值 ”。
2022年5月31日,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4部门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组发〔2022〕6号),《方案》中明确:“(五)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 13.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 ③强化物业企业管理。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制定或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设立企业党建工作在招投标中的相应分值 ”。
二、主要内容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正文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商务标书包括企业资信、企业文化和管理水平、管理实力、管理业绩的介绍、投标报价等”修改为“商务标书包括企业党建、企业资信、企业文化和管理水平、管理实力、管理业绩的介绍、投标报价等”。在招标文件的商务标书内容中增加“企业党建”项目。
(二)正文第三十四条“评标方法一般应运用标书评审加现场述标和答辩的综合评估法,采取百分制。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应合理确定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现场述标和答辩等各项内容的比重和分值。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其答辩部分不得分。”修改为“评标方法一般应运用标书评审加现场述标和答辩的综合评估法,采取百分制。
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应合理确定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现场述标和答辩等各项内容的比重和分值。
其中,商务部分的企业党建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10分,企业党建内容应包含企业建立党组织情况,其所占分值不低于5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其答辩部分不得分。”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过程
从2022年6月份开始,我局就着手研究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设立企业党建工作在招投标中的相应分值,组织市物业管理中心、市物业行业协会、物业行业专家等相关人员进行座谈,研讨具体修订内容。
2022年9月30日,向市物业行业协会书面征求意见。
四、意见建议
建议以局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