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
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要求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局于2020年6月4日至7月 15 日,对各县(市、区)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巡查按照“双随机”原则,在工程项目台账中随机抽取受检项目,巡查组通过听取当地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监督档案资料、实地检查、抽测样本等检查方式,共抽查了52个标段施工现场,涵盖26个县(市、区)和轨道交通工程。工程质量方面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处罚建议书》8份;安全施工方面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处罚建议书》8份。抽测563组建筑材料,20组建筑材料检测不合格。
好的方面
(一)各县(市、区)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都高度重视,履职尽责意识较强,工作安排部署及时,监督检查认真负责。突出抓好了涉及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部分县(市、区)购买服务开展以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效果明显。正定县质量安全监督队伍稳定,监督档案和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质量较高;桥西区、鹿泉区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执法严格。
(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工作水平稳定可控。通过抽查情况看,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处于安全可控水平;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建筑材料钢筋合格率较高,混凝土砌体强度未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水平有较大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建设主管部门方面。部分县(市、区)监督队伍不够稳定,监督队伍人员数量或水平不满足监督工作需求;个别县(市、区)有重扬尘治理轻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现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力量不足;监督人员对监督项目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现象,项目差别化管理不到位,项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项目有失管失控现象。无极县、正定新区、井陉矿区、行唐县等主管部门在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方面还有差距,应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二)项目三方责任主体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意识差,安措费拨付不及时,对施工现场管控不到位,特别是在基坑施工阶段有违法分包现象。部分中小施工企业对项目检查管理责任缺失,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情况不好,有对班组实施以包代管现象,存在不按施工标准施工,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不到位,混凝土构件养护制度不落实问题;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交叉作业管理不到位,三级教育制度落实不严格,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依然存在。部分中小监理企业对项目部工作质量检查管理环节缺失,现场人员老化或数量不足,未起到监理应有作用。
(三)施工资料方面。 部分项目部资料管理不到位,以制作资料代替资料收集整理过程,资料前后逻辑性差漏洞百出,施工方案有资料抄袭复制现象,不能正确指导实际施工,编制、审批权限不正确;内容信息针对性不强,有代签字行为。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如实反映工程施工具体情况,不能保证可追溯性。
(四)工程实体及建筑材料质量方面。个别工程混凝土观感较差,个别楼层主体梁板柱混凝土强度回弹值偏低、碳化值超标,地下防水材料质量检测指标偏低。本次抽检建筑材料中建筑扣件、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不合格率高。
三、下一步工作及要求
(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各县(市、区)住建局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对通报问题研究部署对照整改提高。二是增强监督队伍力量,合理分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扬尘治理工作关系。二是鼓励政府购买社会技术服务弥补监督队伍不足问题。三是要保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专业人员的稳定性。
(二)依法查处违规项目责任主体。一是对本次巡查中被处罚项目不得参评工程质量评优和参评安全文明工地(列入创建计划的予以停止);被处罚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责任主体企业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二是对河北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实龙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核查;对河北联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冀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连续两年在监项目受到市住建局巡查处罚)列入重点监管单位,限期整改1个月;三是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中铁建工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天璞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科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泰天顺集团施工或监理的工程实施全面检查。
(三)严格落实违规项目处罚。各县(市、区)住建局严格落实整改、处罚通知要求,按时整改或处罚到位,对存在不合格材料的工程要查明使用部位及数量,按规定程序处理,处罚落实情况8月30日前反馈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适时对各地违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回头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企业和监督单位严肃处理。逾期无正当原因不回复的单位,通报属地县(市、区)政府。
(四)聚焦问题,加强管控。各县(市、区)针对通报问题,要举一反三查找不足。重点管控以下问题:监督档案方面:1.监督档案记录简单不能反映工程实际;2.问题记录与处理措施不正确、整改不闭合。工程质量方面:1.混凝土质量及成品构件养护保护不到位; 2.后浇带不单独支设; 3.混凝土试块留置不规范。 安全生产方面:1.危大工程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 “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坠风险防护不到位;3.模板支架与外防护架相连,建筑扣件材料不合格率高;4.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质量不高。工程资料方面:1.方案编制内容与实际不符及编制审批权限程序不正确;2.代签字缺日期等信息不全。材料检测方面:1. 地下防水工程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试验未依据验收规范、漏检热老化后低温柔性指标;2. 材料进场不按规定复试。对以上问题各单位要重点治理,确保实效。市住建局在巡查暗访和日常检查工作中将做为重点内容严格执法处罚。
附件:
附件1.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执法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巡查不合格建筑材料汇总表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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