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石安委办关于近期驻石央企2起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石住建办〔2016〕157号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石安委办关于近期驻石央企2起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石安委办关于近期驻石央企2起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石安委办传【2016】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住建局系统6月21日安全生产攻坚及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
二、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央企所属分公司及企业的监督指导。
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36号)有关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源头控制关,在重点检查企业“三同时”等初始环节的基础上,要加强管控和审核,突出对分包商和协作队伍及监理单位在用工人员资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等细节方面的深查、彻查,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管而不严等现象,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各单位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组织专门人力、物力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按照《石家庄市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突出行为。
四、加强警示教育和应急处置,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分析近期事故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生产作业和初期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安全技能,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应急处置效果和质量。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9日前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及电话:郝潇美,86689367
邮箱:sjzzjjzac2015@126.com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7日